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

章     程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其宗旨為:在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框架下,通過推動國際文化教育與社會經濟的交流,以促進現代世界的和諧,友誼,發展與繁榮為目標。其中特別強調中美之間的友誼和交流,幾年來為中國的大中小學校提供師資合作,為各種專業團體舉辦高水準的研討會和培訓班,為企業家,會計師,律師,投資顧問等提供國際合作,提高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商業企業的經濟一體化;推動企業間建立合作夥伴網路關係,形成發展中國家為促進經濟發展的網路一體化社會;鼓勵世界各地區的可持續發展。

    

誠信、開放、自主、合作、創新、友善

活動任務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的一切活動應當遵守各國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

    對於很多國家的非盈利組織而言,理事會是健全的治理結構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理事會不僅可以為非盈利組織提供政策上的指引,促進非盈利組織與社區和公眾的和諧關係,還可以組織籌資活動,提升非盈利組織的聲譽和信用等;同時設立理事會也是非盈利組織依法運作的義務。“如何有效發揮非盈利組織理事會的作用”作為一種理念;同時,非盈利組織也正在探索如何發揮理事會的作用。理事會作為治理的機制,會説明非盈利組織明確一下問題,諸如:非盈利組織為誰服務,對誰負責,誰從工作中受益,公民社會的誠信等等。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資料系列》由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法務部組織編纂,旨在為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的管理問題提供指導性的意見,目的是説明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在全球建立、改善和提高理事會的效能,包括其中理事會的職責與構成。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理事會》是根據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歷史、現狀及未來的發展目標為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所寫。希望通過該章程,來規範理事單位。 

第一章 組織的性質、定義、持續的時間

第一條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是一個自由的國際协会,其建立的目的是致力於美國與太平洋地區國家的文化和經濟交往。

第二條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通過在不同的國家設立國家分部及事務協調局、辦公室、區域或分區中心、地方辦公室或代表處。但地方辦公室、代表處 不能與其使用者或客戶進行直接的商業活動,也不能簽訂任何協議,所以代表處所能進行的都是"間接的商業活動"。例如:公關活動、業務聯絡、產品展示、 市場調研、科技交流。不得制定章程收取會費,可以通過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發展會員。代表處設立的有效期為4年,到期後經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 組織審核可以延續或關閉。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任命國家分部代表及代表任命國家分部其他候選人。

第三條 組織是終身制的,但是如果在一個專門為是否解散組織而舉行的成員大會上,多數選票通過,他隨時可以被解散。

第四條 組織是一個非贏利的獨立實體,其定義為:一個致力於發展合作的非政府組織,它的全域目標是根據聯合國當局擬定的原則,通過互相溝通和資訊交 流,促進太平洋地區發展,來加強太平洋地區間國家的文化和經濟交往。

第五條
a) 組織是一個非贏利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它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組織,主要由熱衷於公益事業、愛心慈善有特殊興趣的個人及法人組成。
b)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應該是獨立於任何政府或政府間的團體,並獨立於任何公眾的、或私人的、國家的、或者國際的商業組織或者企業。此外,組
織以及它的成員,在發揮他們的作用時,應該獨立於任何政治、經濟、宗教組織或集團,並且應該獨自對他們的社會良知及任何法律義務負起責任。

第二章 組織的目的

第六條 組織確切的目標應該是去實施任何與文化和經濟交往,並長期協助太平洋地區進行人才培訓和人力資源引進等合作,以便提高他們自身的能力及促進 他們自力更生的發展。按照聯合國當局擬定的總指導方針,組織應該朝著設立、發展、管理的方向進行工作。

第七條 按照國際諮詢會議(Intergovernmental Advisory Board)上提出的建議,組織為了實現它的目標,可以與任何國家或國際的私人或公眾的企業合作 或聯合,也可以同組織、合作社、機構或任何其他的組織合作。

第八條 組織可以接受來自任何人或者組織的任何形式的捐贈和獎金,並且為任何與它自身活動相關的地區提供協助、顧問、組織和合作。

第九條 在合法的範圍內,組織可以接受遺產、捐贈,或加入任何投資和參股活動,並提供捐贈和贈款給任何優先鼓勵技術和經濟的合作的初始階段。

第十條 為了以一種滿意的方式來實施它的活動,組織可以建立並管理它自己的電信網路,並通過合同或合作協定來應用依賴於他的其他組織或公司的網路。

第十一條 為了實現它的目標,組織可以傳播定期出版的出版物,建立資料庫以及其它的通訊服務。這類服務可以是免費的,或者僅收取成本價,這樣做是為 了實現經濟自立於非贏利組織的統一。通過組織成員之間的合作與交流,資訊的收集及傳播將首先被實現。組織及其成員,在進行它們的活動時,必須獨立於 任何政治、經濟、宗教勢力或者組織,並且應該對他們專業的觀點獨自負責。

第十二條 組織應該作為一個綜合的通訊系統,通過三個主要部門的運營來實現它的目標:
a) 服務生產部門,它的目標是,尤其為第三世界,提供對發展中國家有興趣的貿易市場和經濟資訊,並提供一個分析及相關的資訊交流。這類資訊首先是以 相互依賴的國際合作,以及除了傳統資源外的“新經紀人”的優勢為基礎的,這些“新經紀人”作為一個整體,代表了全部的社會結構;
b) 通訊專案執行部門,被委託在資訊和通訊領域進行調查、準備和落實專案。並盡可能利用組織自己創造的網路,使其作為支援就第三世界發展進程的一個 要素;
c) 通訊和資訊服務部門,它的功能是發展致力於它的活動以及在國家和區域資訊政府組織間和資訊政府組織和政府組織之間的技術資訊交流的組織自己的技 術網路。其作用包括在通訊和資訊的範圍內,計畫和落實項目,以便通過新技術的運用來促進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技術往來。

第十三條 為了更好的實現各項活動,根據現存的法律組織可以在任何國家説明成立公司。

第十四條 在大量參與或僅僅少量介入各國的有著相似或補足目標的公司這一問題上,組織應該是自由的。此外,組織在從事房地產,金融或對實現它的目標有用的其他任何方式的運作都應該是自由的,包括為協助廠商進行擔保和保證,只要它對組織是有説明的。但不管怎麼樣,這樣的活動要完全排除任何贏利。

第三章 組織成員

第十五條 組織應該由理事會成員、顧問委員會成員、執行委員會成員、普通會員、榮譽會員等組成。

第十六條 全球各企事業及個人,支持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機構,符合入會條件,承認本會章程,經過審核,均可申請加入理事會成員、顧問委員會成員、執行委員會成員、普通會員或者榮譽會員。

第十七條 設立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事務協調局,由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任命該局長。副局長由局長、副局長自律約定。

第十八條 理事會成員應該是那些申請加入後,滿足了必須的條件,捐贈或者贈與了相應的費用並被理事會接受後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及個人。

第十九條 普通成員應該是那些申請加入後,滿足了必須的條件,並被理事會接受作為普通會員的人。以一年為基礎,年度會員可以要求繼續成員關係。

第二十條 顧問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理事會根據其需要聘用。

第二十一條 榮譽會員是那些在與組織活動相關領域取得了傑出成就的所有個人與法人。

第二十二條 新成員加入的許可,要由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 所有的理事會和普通會員每年要支付會費,會費在每年年初的時候,有成員大會決定。榮譽會員不是一定要支付會費,但要向組織進行任何他們認為合適的自願的捐贈。

第二十四條 法人實體可以被准許加入成為會員,如果他們是在與組織相同的領域運作,並參與組織目標的非政府組織。

第二十五條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將不具備成員的身份:
- 辭職
- 未支付會費(即使只有一年未交)
- 因與組織的原則及目標不一致的行為而除名
- 成員的除名由理事會決定,並且應該對它的決定說明原因。
- 不服除名而提出的上訴,可以提交給申訴委員會。

第四章 組織的會費

第二十六條 副理事長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

第二十八條 理事

第二十九條 普通會員

第五章 組織大會

第三十條 大會的會議應該是日常的,或臨時的。日常大會要批准年度進展報告,年度帳目表,並選舉理事會、申訴委員會以及審計委員會的成員,以及決定年會費得金額。臨時會議則決定組織現存條款的修正或組織的清算 。

第三十一條 大會由普通成員組成。每個成員都有投票的權利。成員可以親自參加大會,也可以委託另一個成員參加,如果他/她不是理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的成員。任何一個成員不可以受委託代表5個以上成員參會。大會可 以在大會召開的至少前15天,以掛號函、郵件等方式,在組織的總部,或者由董事長認為合適的任何地方召集。會議的內容包括大會日程、日期、時間、地點 ,以及第二次會議的日程、日期、時間和地點,第二次會議在不同的日期舉行,而且不一定要達到法定人數。

第三十二條 除了理事會覺得必要的任何時間外,日常大會應該一年至少舉行一次,而且是財政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

第三十三條
1) 日常大會的第一次會議要達到法定人數,也就是參與人數不少於成員數的一半,而第二次會議則不考慮人數。大會的決議要由與會成員大部分投票同意才 能通過。
2) 臨時會議的第一次會議要達到法定人數,也就是參與人數不少於總成員數的一半,而第二次會議則不少於成員數的1/3。

第三十四條 大會由理事會主席主持,但如果他/她缺席或不能主持,則由大會選舉出的主席來主持。除了依據法律,必須要由公證人到場記錄的特定時間的情況下,主席要從參加者中指定一個秘書。第三十五條 除了主席認為適合要求普通投票或不記名投票的決議,日常大會的決議要舉手表決。除了在全體同意的情況下,職務的選舉,要通過不記名選舉。因為組織的國際特性,選票也要通過信件的形式發出。

第六章 理事會機制

第三十六條 理事會機制是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實行法治的工具,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採用國際理事會制度作為自身的治理機制。       理事會、顧問委員會、委員會以及管理團隊等,各個群體有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 成員資格。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使用“理事會”的概念而不是“董事會”。

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
理事會由選舉產生,是該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的職責是監管這個組織。它要為組織制定前景、使命、價值觀和政策,並確保得 到很好地落實。此外,財務監督也是非贏利組織理事會的主要責任之一。在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中,理事會對利益相關方,尤其是組織為之服務的當地 社區負責。理事不收任何報酬,也不因為在理事會工作而獲得任何補貼。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在理事會的細則規定理事會成員的組成、權利、義務和責任。理事在法律上有責任為組織制定政策,並監督這些政策的執行,確保 組織的活動合法。理事通過任命成為理事。理事的任期有一定的期限。在法律上理事有權利為理事會工作,除非根據理事會的細則被解職。

第三十八條 顧問委員會
顧問委員會的任務是給組織的正式成員如理事或員工等補充專業知識和技術。由這些人組成的顧問委員會有時也被稱為“指導委員會”或“督導委員會”。顧 問委員會的作用相當於理事會的一個委員會,對員工來說是個諮詢小組。顧問委員會可以專門負責籌款、提供技術説明、評估服務或專案的效果,或作為組織 的發言人或公關代表。顧問委員會的職責僅限制在提供建議和為理事會及員工的決策提供相關資訊的範圍內。

第三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或執行委員會
理事會下設一個常委會或執委會,在不可能或沒有必要召開全體理事會時代表理事會行使職權。常委會絕不可以取代全體理事會。
第四十條 管理團隊管理團隊是由非盈利組織的骨幹員工組成的。在執行主任的領導下,管理團隊根據理事會制定的政策做出關於組織工作的具體決議。管理團隊負責管理組織的 專案、財務、行政、資源開發、對外聯絡、宣傳推廣以及人力資源開發等。它要通過執行主任定期向理事會彙報工作並積極參與理事會的政策制定。管理團隊 還要確保每年對整個組織、所有專案和所有員工的工作效績進行評估。管理團隊負責帶領員工努力實現組織中所確定的戰略規劃。

第四十一條 國際通行的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機構圖
在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中,理事會(包括一個常委會)對於監管此非贏利組織負有法律責任。理事會監督執行主任負責管理組織的運作,即計畫/專案 ,財務和行政,人力資源,推廣/溝通,以及資源開發。執行主任可以通過一個由高級員工組成的管理團隊來管理組織或者自己親自管理。

第四十二條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理事會的目的
 理事會對於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的使命、監督、資源以及對外溝通負有全部的責任,標誌著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的誠信度和透明度。理事會應當 建立非贏利組織在社區中的聲譽,以提高捐贈者、政府和合作夥伴對於非贏利組織的信任。

第四十三條 理事會的作用和職責
理事會對於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負有絕對的責任,以確保組織有力、有效、合法地完成其使命。理事會應對管理部門實行監督,對組織的運作負責;要 保證組織的透明度,對組織的利益相關者負責。

第四十四條 理事的使命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理事的使命和價值理念不僅決定著組織的特定性質,而且是組織治理成功的根基。理事會負責制定本組織的存在理由,即使命陳述 (必須同法律註冊時聲明的使命一致)。理事會應當定期回顧使命陳述,以確保組織的各項計畫和專案能夠促進使命的完成。確保組織有清晰簡明的書面使命 陳述來說明組織的核心價值和存在理由。

第四十五條 理事甄選與監督
在理事會的工作中最重要、對組織成功影響最大的當屬“選擇最高執行長官”。理事會要確定執行主任應當履行的職責和要達到的目標,以及為此而應具備的 特點和品質。理事會要明確規定執行主任與理事會、管理部門及組織內其他人的關係。支持、監督並評估他/她的工作,利用適當的監督方式以確保組織運轉 良好,保證使命得以執行。

●作為領導和監督的一種有效方式,要定期進行組織規劃;
●決定最高執行主任的聘用期,並為其制定報酬的等級;
●實施並定期檢查組織的道德行為準則及有關理事會及員工利益衝突的政策;
●理解並且尊重理事會和員工之間的關係;
●通過定期的工作效績評估來支持執行主任並加強執行主任和理事會之間的聯繫;
●把理事會的自我評估作為理事會日常工作之一。

第四十六條 資源
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和財力資源。理事會要確保組織有完成使命所需要的財力和人力資源。保證必需的培訓工作和管理班子,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和志願人員的 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措施,使工作人員理解並且具備必需的技能。
制定財務規範,保證組織有適當的控制系統來監督財務、專案及工作人員的表現,確定他們遵守了既定方針,取得了預期的成果。保證組織有相關的、最新的 政策,以便指導管理部門的決策和日常工作。

第四十七條 對外溝通和宣傳理事會有責任對外宣傳組織的使命、價值和專案,保證組織與不同的利益相關者保持有效的交流和溝通,並利用這些關係使組織更強大,能夠經受各種挑戰。
●制定政策以支援和鼓勵組織的對外溝通活動;
●聽取目前和潛在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需求;
●積極當好對外聯絡的“形象大使”,宣傳組織的使命、服務內容和成就,並讓理事會和員工注意聽取外部意見;
●確保組織的對外宣傳與公關策略,以支持對外溝通活動;
●積極聯繫企業界、政府、教育機構和媒體內有影響力的人,並向其介紹組織;
●保證交流和溝通工具(網站、年度報告、宣傳品、籌款材料等)能準確展示組織的正面形象。

第四十八條 理事會的構成與規則
理事會的理事長由趙元洪先生出任。且同時領導其他理事;對外是理事會的象徵,是理事會的發言人。 理事會副理事長首屆由理事長指定,以後由選舉產生。理事會下設立理事會秘書處、法務部、財務部等。在理事會下面可以根據需要成立不同的委員會。

第四十九條 理事與管理層的責任對照

第五十條 治理管理定義是什麼
●治理是確保組織及其資源管理具有公信力和高效率。
●管理是指導工作的過程,以確保員工和資源能發揮最大作用,實現組織目標。

誰負責
●理事會整體
●執行主任及主要員工主要的角色和責任是什麼?
●確保組織具有使命、策略以及長期目標。
●代表利益相關方監督執行主任和高級管理者的工作。
●確保建立各種體系,使組織向所有利益相關方展示其公信力和透明度,特別是財務方面。
●確保組織根據其適用檔開展工作,且不觸犯任何國家法律。
●確保組織具備所有相關政策,並且不斷更新。聽取報告以確保組織的資金和其它資源僅用於組織根據適用檔開展工作,並確保組織運營具有足夠資源。
●確保理事會工作順利,會議高效進行,且所有成員完全參與。
●將使命和戰略變為現實。
●執行、堅持所有的組織政策。
●管理組織員工的效率和效力以確保最大的產出和活動的效果。
●規劃、監控、評估組織活動,制定所有必要政策、體系以及程式,以保證建立一個負責任的組織。
●管理組織以確保其根據使用檔和國家法律開展工作。
●管理資源,保證為實現目標而適當地、經濟地使用資源。記錄、展示資源使用情況。
●支援理事會的工作,例如提供會議場地和行政支援。具體有哪些任務?
●指導組織的使命和策略
●審議政策
●確保有效地確定目標和戰略規劃
●確保計畫得到評估和回饋
●任命執行主任並定期評估其績效
●提供專業知識、智慧和支援
●支持籌資
●代表組織開展公關活動
●幫助解決問題
●聽取並研究報告以保證組織的透明度,特別是在財務和資源使用上
●自身管理,保證效率和效果
●制定使命和策略供理事會批准
●運用戰略規劃流程以定義目標和戰略意圖
●執行政策並確保組織遵循政策
●管理評估和回饋流程
●撰寫建議書
●和捐款方聯絡以籌集資金,並根據要求向其提供回饋
●代表組織對外交往
●尋求幫助,解決主要問題
●保留記錄和體系以展示組織的透明度和問責制
●管理組織的所有日常運營
●監督員工
●管理資源和工作運作良好的表現
●組織可以向理事會和其它利益相關方展示公信力
●理事會定期召開會議,並有足夠成員出席以決定政策
●有例證和證據表明理事會代表組織制定了策略和政策決定
●沒有跡象表明理事會干預組織日常活動
●組織活動高效有效,實現了目標
●員工瞭解組織的使命以及自己應當怎樣説明組織實現目標
●已制定戰略和運營計畫
●任何問詢的人,可以隨時提供組織的相關資訊,特別是財務資訊
●組織願意與外部的利益相關方分享關於本組織工作及內部運營的資訊

重要區別
●理事會成員不是組織雇員
●理事不拿報酬,不享受員工福利
●理事不是每天上班,通常每隔數月召開一次會議
●理事不對組織日常活動做出決定
●執行主任及員工為組織雇員
●執行主任及員工獲取報酬並享受員工福利
●執行主任及員工每天都為組織工作
●執行主任及員工負責日常的決策

第五十一條 理事會章程與細則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需要制定理事會章程及細則、利益衝突聲明。理事會成員不能為個人謀私利;在有利益衝突時通知理事會和組織,不參加相關決策 ;交通補助也可以根據組織情況考慮。

第五十二條 理事個人素質要求與職責

理事個人應具備的素質
●能力:傾聽、分析、思維清晰、創造性思考、團隊合作能力;
●態度:願為參加理事會和委員會會議做準備,在會議上提出恰當的問題,對分給自己的任務願意承擔責任並堅持完成,根據個人情況慷慨地向組織貢獻自己 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在社區推廣該組織,自我評估;
●如果不具備某些技能,願意學習這些技能,例如:積累和籌集資金,培養和招聘理事會成員和其他志願者,閱讀和瞭解財務報表,學習更多關於組織的核心 業務領域的專業知識;
●具備以下素質:誠實、能瞭解並接受不同觀點、友好、積極處理問題、耐心、開拓社區的技能、正直、有成熟的價值觀、關心所在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幽默感。

理事個人應承擔的職責
●出席理事會和委員會所有會議和典禮,例如籌款宣傳活動;
●瞭解組織的使命、服務內容、政策和專案;
●在理事會和委員會會議前閱讀會議議程及其它材料;
●為委員會服務,並主動承擔特別任務;
●個人向組織捐款;
●向他人宣傳該組織;
●向理事會推薦能夠為理事會和組織的工作做出很大貢獻的合適人選;
●瞭解組織所在領域或行業的最新動態;
●遵守利益衝突和保密政策;
●不越權向員工提特別要求;
●幫助理事會行使受託責任,例如審閱年度財務報表。

第五十三條 尋找理事會成員的途徑
●同事;
●其它非贏利組織的理事會成員;
●本地媒體的文章和報導;
●首席執行官和其它高層管理人員;
●理事會成員;
●志願者中心;
●其它。

第五十四條 培養產生理事的環境
要廣織網路,每個理事會成員都應該向組織推薦未來的候選人。同時,關注本地媒體的報導,聯繫那些有非盈利組織管理專案或者有與組織的使命相關的專案 的大學,請教職員工、畢業生和學生提出一些建議。可以利用《潛在理事資訊採集表》(見附錄6),發現可能的潛在理事,應該馬上爭取記錄下來,在適當 的時候,和他們取得聯繫,瞭解他們的意願,爭取他們對工作的支持。

第五十五條 理事多樣性及年度理事評估
理事會的成員最好在技能、專業背景、年齡、經濟狀況、文化背景等方面都各不相同。同時還要考慮男女平衡。這也就是所謂的“多樣化”,但是我們更願意 用“包容性”這個詞。最簡單的評估是理事自我評估。

第五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
理事會是集體決策制,只有一個聲音。會議的最高目的是為公開、坦誠、敏銳的對話創造一個環境,使對話為組織及其服務物件作出最明智的決定。

第七章 內部審計委員會及申訴委員會

第五十七條 按照現存的法律,組織的行政管理,以及為組織提供的其他功能的調節,應該委託給內部審計委員會,該審計委員會由3個審計師,2個代理人組成,這些人不需要大會選舉產生。他們的任期為3年,可以重新選 舉。任何補償由大會確定。審計委員會與有限公司的審計委員會由一樣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大會要選舉產生一個申訴委員會。該委員會由3名成員,他們不一定是組織的成員,他們的任期為3年。委員會獨立於組織的任何人進行工作,並能獲取所有必要的組織檔來執行它的職責。

第八章 金融資產,管理以及帳目表

第五十九條 組織的金融資產由會費、私人或者團體的捐贈、組織有權從它的活動中獲得的收入、以及可能成為組織財產的不動產、道具或者貨物組成。

第六十條

1)財政年度是指從1月1日到12月31日。在每年的年度,根據法定審計要求,理事會要制定出一張帳目表,計算收益和損失。
2)核准帳目表的一個日常大會要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召開。

第六十一條 由於組織的非贏利性質,帳目表應該是不虧不盈,如果收入超過了費用,其超過的部分就會被留出來,用來支援有利於第三世界的組織運作。

第九章 仲裁條款

第六十二條 發生在成員間的,成員與組織間的,成員與組織團體間的任何爭論要提交到申訴委員會進行審判。委員會的判決應該是友好的調解。除了在法律中有明顯規定的案例,委員會的判決時不可上訴的。

第十章 解散和清算的義務和責任

第六十三條 無論在何時因何種原因,組織要進行清算,臨時大會要決定清算的程式,指定1位或者更多的清算師,並受國家規定的法律準則的管轄。在組織 解散問題上,在支付了所有的債務後,剩餘的資產轉交給分擔了與組織相同目標,並經大會指明的非贏利組織。

第六十四條 組織設立的法律條款,即使在組織現有的條款中沒有提及,也都是有效的。

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服務範圍

● 孩子                                ● 女性性別問題和進步的女性:
● 發展                                ● 貿易和發展
● 教育                                 ● 可持續發展
● 發展籌資                             ● 統計
● 宣傳和推廣                            ● 宗教
● 教育和培訓的女性                        ● 國際法
● 人權的女性                            ● 資訊和通信技術
● 千年發展目標                           ● 政策建議
● 女孩子                               ● 婦女和健康
● 婦女和經濟                            ● 婦女和媒體
● 女性權力和決策

相關服務:

1. 提供各類技、經、貿國際動態資訊,資訊主要分為宏觀經濟資訊和國際貿易資訊,特別提供美國與亞太地區國家的各類經貿動態與合作專案;資訊領域:輕工/機械/農業/食品/醫藥/電子/能源/環保/紡織/建材/礦冶/化 工/包裝/漁業/生物/招標/展覽/文化/藝術資訊類型:產品提供/產品需求/技術提供/技術需求/諮詢提供/諮詢需求/商貿活動/展覽預報/資金需求/合資機會/ 國際招標/技術人員培訓/技術趨勢/貿易趨勢/技貿新聞/技貿政策/市場行情/研究開發。

2. 協助國際間企業開展貿易交流、會展、會議,人員培訓與相關諮詢服務。

本章程經理事會全體會議通過後生效,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