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地位与权利
读懂联合国体系,看清 P.R.I.D.E. 在其中的位置 ——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属「非政府组织委员会」中的特别咨商地位非政府组织。
01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体系总览
联合国体系由主要机构、基金与方案、专门机构等多个层级组成。各类非政府组织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与联合国建立咨商关系,并由其下属的「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负责审核。P.R.I.D.E. 正是在这一机制下,于 1999 年获得 ECOSOC 特别咨商地位。
主要机构
- GA 联合国大会
- SC 安全理事会
- ECOSOC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ICJ 国际法院
- ST 秘书处
- TC 托管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已于 1994 年完成使命、停止运作。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下属机构
经社理事会通过其下属委员会与非政府组织建立并管理咨商关系。
职司委员会
- 妇女地位委员会 CSW
- 社会发展委员会 CSocD
- 人口与发展委员会 CPD
- 麻醉药品委员会 CND
区域委员会
-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 ESCAP
- 非洲经济委员会 ECA
- 欧洲经济委员会 ECE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 ECLAC
其他机构
-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P.R.I.D.E. ▸
- 发展政策委员会 CDP
- 土著问题常设论坛 UNPFII
太平洋地区发展与教育组织(P.R.I.D.E.) 特别咨商地位 · 1999
经「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审议核准 联合国体系其他组成
基金与方案
- UNDP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 UNICEF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 UNFPA 联合国人口基金
- UNEP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 WFP 世界粮食计划署
- UNHCR 联合国难民署
- UN-Habitat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
专门机构
- WHO 世界卫生组织
- UNESCO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 FAO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 ILO 国际劳工组织
- 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 World Bank 世界银行集团
- WIPO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UNIDO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示意图,仅取与本组织相关的代表性机构;完整架构以联合国官方系统图为准。
02 我们的位置
P.R.I.D.E. 在联合国体系中的位置
- 联合国
- ECOSOC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 P.R.I.D.E.(特别咨商地位 · 1999)
经「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审核、并经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决定,P.R.I.D.E. 自 1999 年起持有特别咨商地位(Special Consultative Status)。
03 官方资料
联合国系统官方架构图
下图为联合国官方发布的完整系统架构图,可点击放大查看。其中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项下的「非政府组织委员会」即本组织咨商地位的归口。
点击放大 ↗ 04 权利与参与
特别咨商地位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 1996/31 号决议,获得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享有一系列参与权利。P.R.I.D.E. 持有「特别咨商地位」,可:
- 01
列席观察
指派授权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其职司委员会的公开会议(并可在纽约、日内瓦、维也纳指派常驻代表)。
- 02
获取议程
获得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会议的临时议程。
- 03
书面陈述
就专长议题提交书面陈述,由联合国秘书长分送理事会各成员国(特别咨商地位:致理事会不超过 500 词,致职司委员会不超过 1,500 词)。
- 04
口头发言
可应邀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职司委员会(如妇女地位委员会 CSW)就专长议题发表意见。
- 05
出席国际会议
获认可出席联合国召开的相关国际会议及其筹备会议,并作简短口头与书面陈述。